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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8: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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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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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業辦理食品許可證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需要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申請。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批發銷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或者學校、托幼機構食堂,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
然后,準備申請材料。包括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目錄清單。利用自動設備從事食品經營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每臺設備的具體放置地點、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等材料。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實現網上核驗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從事食品經營管理的食品經營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設備設施、經營布局材料。僅從事食品銷售類經營項目的不需要提供操作流程。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接著,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會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處理。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等待審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滿足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從事食品經營管理的,應當具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其經營管理的食品安全負責。
與沒開業食品許可證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該辦法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以及相關監督檢查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為食品經營許可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強調了保障食品安全,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一步細化和落實了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規定。
在辦理沒開業食品許可證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如實向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并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符合法律規定的可靠電子簽名、電子印章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從事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冷葷類食品等高風險食品制售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包經營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的,應當取得與承包內容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許可,具有與所承包的食堂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對食堂的食品安全負責。集中用餐單位應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承包方的食品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網絡經營的,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的,或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向學校、托幼機構供餐的,應當在開展相關經營活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信息平臺記錄報告情況。
如果在未取得食品許可證的情況下開業經營,將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
監管部門將沒收所有違法所得,以及違法生產的食品和違法經營設備、工具、原料等物品。
如果違法的食品價值不超過一萬元,將被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價值超過一萬元,則將被處以該食品價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明知他人從事違法活動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其他條件,也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若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還需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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