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4-09-25 09:07:24
1826
各類資質· 許可證· 備案辦理
無資質、有風險、早辦理、早安心,企業資質就是一把保護傘。好順佳十年資質許可辦理經驗,辦理不成功不收費! 點擊咨詢
借用建筑資質協議是指沒有建筑施工資質的企業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審判實踐中,可以結合下列情形綜合認定是否屬于借用資質:
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常見情形包括:掛靠、聯營、內部假承包、將包工頭聘為承包人的項目經理等。《建筑法》明令禁止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違法行為,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借用建筑資質協議存在諸多風險和嚴重后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會被認定無效。對于借用他人資質者,可能面臨以下法律后果:
對于出借資質的建筑企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的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不具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該合同違反《建筑法》的強制性規定,該建設工程無效。
建筑資質借用在法律上是嚴格禁止的,不存在合法的借用方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在最高院四巡的案例中,當事人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不影響實際施工人主張相應施工價款。
實際施工人借用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與發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發包人請求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出借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對因出借資質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發包人在簽訂合同時明知實際施工人借用資質的,應當由其對因合同無效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在合同簽訂后得知實際施工人借用資質的,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否則由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要避免借用建筑資質的糾紛,借用建筑資質本身是違法且被禁止的行為。但在實際操作中,為了減少潛在的風險和糾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借用建筑資質的行為。
加強對建筑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了解,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在簽訂合同前,對合作方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其具備合法的資質和能力。
需要強調的是,無論采取何種措施,都不能改變借用建筑資質行為的違法性,只有依法依規經營,才能從根本上避免糾紛的產生。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